大连工业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
教育通知
当前位置: 首页>>PG研究生>>通知公告>>教育通知>>正文

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2018年05月21日 17:24  点击:[ ]

校内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 

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,结合《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见附件3),学校决定在2018年继续开展“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 

一、评选范围 

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(定向、委培除外)。 

二、申报条件 

申报“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”,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: 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; 

(二)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良好,无违纪现象; 

(三)学习成绩优良,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 

(四)自我定位合理,职业目标明确,在就业活动中积极主动,在毕业生同学中有良好影响; 

(五)就业去向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: 

1、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; 

2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; 

3、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:包括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‘辽西北’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‘北三市’计划”等; 

4、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、关系国计民生的、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。可参考《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》(见附件4)。 

三、申报程序 

(一)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认真填写“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”(见附件1),经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辅导员推荐,提交到所在学部、学院。

(二)各学部、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推荐意见、加盖公章,与“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”(见附件2)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。

(三)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,确认候选人名单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者,学校将授予“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(四)所有评审工作均以毕业生申报时的就业去向为准,如发生违约、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等情况,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。 

四、材料报送 

(一)学校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6日。 (学部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6月4日上午9点,纸质版提交至C108,电子版发送至yinchx@dlut.edu.cn

(二)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(南门科技园307房间),电子版材料请各学部、学院汇总后发至liliang@dlut.edu.cn。 

附: 

1、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 

2、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 

3、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 

4、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

 

点长

上一条:学部2017年专项奖学金补充评审的公示 下一条:关于核对2018届毕业生派遣计划工作的通知

关闭

帮助中心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技术支持:集群智慧
版权所有 CopyRight ? bet365日博亚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