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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通知

2017年09月06日 11:04  点击:[ ]

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,根据《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》和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》,现组织开展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
 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科技企业中,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。获评青年科技之星,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。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  (一)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,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;
  (二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,参加工作(含博士后经历)3年以上;
  (三)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:
   1、发表SCI论文
1篇或EI论文3篇;
   2、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(排名前3位);
   3、承担过市级及以上(含行业)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;
   4、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。
  

二、申报程序
  

(一)我校限额申报20项,校内采取二级单位限额推荐的形式组织申报,请各单位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对拟申报人的研究工作、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遴选评审,择优推荐。

请各单位按照附件6的限额,以纸质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推荐后附(推荐汇总表附件5),推荐文件须经单位科研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。

二级单位推荐文件截止日期:9月14日,电子版发邮件。

(二)申报对象填报。被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三份)。

申报材料主要包括:

  1、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》(附件1);
  2、《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;
  3、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附件3);
  4、高校、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;
  5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
  6、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(社保中心出具)复印件;
  7、学位、职称、科研、专利、奖励、论文、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注:申报材料,每项纸质一式三份、电子版一份;《青年科技之星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》(附件5),每项一份。

三、学部申报截止时间:2017年9月13日

科技园305 翟羽佳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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